亚洲第一品牌威尼斯澳门人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科室介绍 >> 医保科>> 医保政策 >>正文

医保政策

异地就医丨本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如何报销?外省参保人员在京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22
字号:
+-14
浏览次数:

  目前,本市哪些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2)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3)在外省市长期居住或就读的参保人员。

  目前,本市哪些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转外就医?

  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

  本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应遵循“先备案,选统筹区,并持卡就医”的流程,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地区内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未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的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因突发情况不能回京治疗,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员先行全额垫付,回京后申请手工报销。

  外省参保人员在京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外地参保人员来京就医,按照参保地医保规定进行报销,基本上分为两种方式:

  1、直接结算:异地参保人员已在本人参保地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在北京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住院、普通门诊直接结算业务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有关要求的,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结算时,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本人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

  2、全额垫付:异地参保人员在本人参保地未按照当地医保政策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在京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院全额结算后,按照参保地政策进行费用申报(具体情况需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本市参保人员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有有效期限制吗?

  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成功后,即可按规定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无有效期限制。

  医保断缴是否会影响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缴费当期享受待遇,医保断缴后,参保人员则无法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同时异地就医备案无法办理,异地就医相关费用也无法报销。

 

亚洲第一品牌威尼斯澳门人